close

軍機處作為清代最重要、存在時間最長的中央最高輔弼機構。 
成立時間學術界尚有分歧有雍正四年、七年、八年、十年說。 
成立之初雍正七年(1729年),清廷對西北准噶爾用兵,為方便皇帝隨時召見大臣研究軍政大事並能保守軍事機密,在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作為臨時軍事指揮機構。 
結果雍正十年(1732年)軍機房正式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清廷平定了准噶爾叛亂后,本應裁撤軍機處,但結果不但未將其撤銷,反而進一步擴大了軍機處的權力,使其成為處理全國軍政大事的常設核心機構,成為凌駕于內閣之上的國家真正的政務中心。

職掌軍機處的具体職掌主要是撰擬諭旨和處理奏摺;議大政議後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讞大獄,參與重大案件審擬參與對重要官員的任免和考核;隨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辦事件等。權力所及,均系朝廷軍政大事。 
成員軍機處任職者無定員,最多時67,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充任設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一般由滿族親王或大學士擔任。余任職者按資歷地位、官品高低及在軍機處任職先後分別為軍機大臣、軍機處行走、軍機處學習行走、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等。

小軍機僚屬稱軍機章京協助軍機大臣處理文書檔案,票擬一般章奏。

效率軍機大臣須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隨時召見當天必須處理完畢每天由下面送達的奏章,以保証軍機處處理政務的極高效率。

結束: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成立後軍機處撤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M3302014 的頭像
    M3302014

    M3302014的部落格

    M33020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